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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10小时快速简易教程

外贸10小时快速简易教程
准备工作:俺也能做外贸
【什么是外贸】
外贸就是跟外国人做生意。
【做外贸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懂一点英文。不一定非得要四级那么厉害...看得懂数字、年月日、长短好坏以及“你好谢谢再见”等的三五百个单词,加上跟你做的产品相关的一些名词,再买本汉英字典和一个叫做《金山词霸》的电脑字典软件来帮忙(不知道这个软件的,跟贴提问),就可以开始做外贸了。当然,英文越好,做生意越方便,所以要注意积累,平时没事的时候,也该抽空学点儿文化。
有一台能上网的电脑。做外贸没有电脑,会被同行小看的。再说,用电脑在网上收集信息,收发邮件,比打电话发传真写信什么的可省钱多了。
【出口外贸的整个过程是怎样的】
谈生意--交货--拿钱---向有关部门报告交易情况
【为什么要报告交易情况呢】
因为国际上对外贸管理都比较严格,货物出国前常常要检验,取得批文;拿到的钱款要申报等等。此外,国家鼓励出口,报告交易情况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报告交易状况不是最后进行的,而是贯穿于整个外贸过程中。主要跟四个部门打交道: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交货前请他们验货,并出具品质证书。这个过程叫“商检”。
海关:商检以后,向海关申报出口,然后运出去。这个过程叫“报关”。
外汇管理局:收到钱以后向外汇管理局报告。这个过程叫“核销”。
国税局:出口以后申报,取得退返税款等优惠。这个过程叫“退税”。
外贸和国内做生意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多的差异,只是需要在外贸操作中跟几个政府部门打个交道而已。
【小结】通过本节的学习准备,我们已经了解了常见的出口外贸全过程:
谈生意---备货---请商检局检验货物---向海关申报出口----把货物运输出国交给客户---从客户那里取得货款----向外汇管理局申报---向国税局申报----数数挣了多少钱,攒起来回村盖房娶媳妇。
实际上,并不是每个环节都要你自己去做。市面上有很多专业公司,他们可以帮助你做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工作。比如,货物运输代理公司可以帮你“报关”和“运输”,银行可以帮你取得货款,出口代理公司可以帮你“商检”以及向外汇局和国税局申报等等---实际上,出口代理公司能做的事情如此之多,以至于你甚至只需要谈生意,然后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他们帮忙打理,你把货物交给他们,他们收到国外的货款以后,兑换成人民币给你。不过,他们会收取整个货值的1%~3%作为手续费。此外,盖房娶媳妇则一定要自己做,包工头和媒婆一般都靠不住..看女孩照片要看身份证照不要看艺术照...身份证照漂亮那才是实打实地漂亮...血泪教训。
当然,和国内一样,外贸生意场上也有各种骗子和陷阱,所以,光知道流程还不够,有必要了解具体的做法,掌握清晰的操作思路,这样就不会出太大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就对每一个步骤详细学习一下,并了解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与政府部门和各类专业公司打交道。
下节课程:如何寻找客户和谈生意
上节介绍了出口外贸的基本过程。现在可以开工干活了。首先得找客户。
第二节 如何寻找客户和谈生意(上)
【寻找客户的途径】
做出口外贸的要寻找客户,多半通过各种交易展览会(比如著名的一年两次的广州交易会,上海的华东交易会等),以及通过互联网搜寻。参加交易会效果来得比较快,跟老外面对面谈生意,信息也比较准确,但贵呵,去一次交易会动辄五万八万的。互联网就便宜多了,而且随时随地都可以开工干活..所以咱们重点谈互联网。
互联网上找客户,有两种方式,一是发广告,大声吆喝让大伙都知道你;二是搜寻采购信息,看谁象买主就兜上去推销。
【如何在互联网上找到需要的信息】***考试重点,务必温习!
发广告得知道上哪儿发,采购信息得知道到哪儿去收集。所以首先咱们来练习一下如何在互联网上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互联网上什么东西都有,而且混成一锅粥,瞎转悠可不成。因此我们需要一个重要工具叫做“搜索引擎”,这东西就是互联网上带路的,你要找什么,告诉它,它带你去找。
现在,打开互联网,在地址栏中输入 http://www.google.com/intl/zh-CN/
你就进到目前世界上最好的搜索引擎里了。
假如,你是个卖鸡蛋的,想知道都有谁想买鸡蛋,怎么找?不难想象,想买鸡蛋的人,会在网上吆喝,求购鸡蛋,只要我们找到他们求购鸡蛋的帖子,就能联系上。好,让我们在搜索引擎的空格栏里写上“求购鸡蛋”,然后点击“搜索”...好的,新的页面打开了..看见勒..呵呵..基本的操作就是这么简单。
这里的“求购鸡蛋”,术语叫做主题词,也就是搜索引擎根据什么内容来查找答案。主题词的选择有些讲究,同样的意思,不同的主题词,搜索结果会大不一样。因为互联网上的内容浩如烟海,你只要一杯茶,互联网却会连汤带水给你一锅。你可以尝试着输入“买鸡蛋”、“我要鸡蛋”等,看看结果。
所以,要多练习,揣摩拟定搜索主题词的技巧。不妨先抽半小时看看相关的介绍:http://www.google.com/intl/zh-CN/help/index.html
学会使用搜索引擎以后,就可以方便地在网上找到你需要的各种问题的答案了。
单元练习
1.目前人民币对欧元的汇率是多少?
参考答案: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人民币汇率”
2.过年了俺想显摆一次,坐飞机回家相亲,不知从上海到广州打折机票多少钱?到哪里买?
参考答案: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上海广州打折机票”
3.怎么做麻婆豆腐?
参考答案:在搜索引擎中输入“麻婆豆腐菜谱”
4.外贸中的“原产地证”是什么意思?
参考答案: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原产地证”
抽空多练练,你会发现自己功力猛增....开始有点儿"万事不求人"的牛劲了...见到论坛上之类的菜鸟级求助贴就想笑..扬眉吐气其乐无穷呵。
在理解了搜索引擎的含义作用以后,咱们明天接着讲如何搜寻发广告的好地方和供求信息等。
第二节 如何寻找客户和谈生意(中)
新手上路做外贸,到哪里去找客户?上回书说到,互联网是目前最省钱又便捷的途径。网上找客户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发广告,让大伙都知道你,让买家自己来找你;二是搜寻买家的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上门推销。在网上找客户,叫电子商务...其实电子商务不是这个意思..呵呵不管,只要做生意而跟网络沾边咱一概声称是电子商务..显得咱也够档次。
那么,我们就开始电子商务吧...呵呵。首先有三个准备工作要做:
1.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字,方便让老外称呼你。英文不好的朋友,不要用自己名字的汉语拼音做英文名..因为老外念拼音跟咱们不一样,会驴唇不对马嘴的。随便起一个好了...最好是欧美风格的名字...义乌福田国贸城某小老板就起个名叫Mahmud Li (默罕穆德.李) ..不是说不行,到底有点儿怪.呵呵
2.注册一个电子邮件信箱方便老外找你.免费信箱的也都可以。推荐hotmail,收发国际邮件稳定且快速,非常可靠。
3.写一封广告信。
无论是到处撒广告还是挨个推销,都得先准备好一小篇广告信--行话叫“开发信”,开发市场的信--英文的..咱想找老外么当然用英文。开发信不难写,只要说清楚你卖的是啥,你工厂/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就可以了,当然,加上几句诸如“可以常年供应”,“物美价廉”也没什么不好...根据经验,如果强调一下你是中国的工厂/公司,效果会不错..中国货品种多档次全价格低,老外都挺喜欢。
【怎样写开发信】
最简单的开发信:
We are AOT Co.,Ltd in China. We supply apple with good quality and low price.
Please contact us to know details.
(翻译:我们是中国的AOT公司,我们卖苹果,质量不错还很便宜。
请联系我们以了解详情。)
(联系方式)
Contact: Mr.Octopus
Tel: 86- 21-88888888
Fax: 86-021-66666666
E-mail: 8@888.com
如果你不喜欢用“特便宜”这个词..觉得跌份儿,就改用文雅些的"竞争性价格competitive price"..都是一个意思..不过根据经验,还是用"low price"比较吸引人,不过也不要因此就豁出去用"low low price"..老外会挺反感的。
如果你英文还不错...那么就加多些内容..自己掂量着办。如果英文不好又想多加些内容,可以在网上找一些现成的例句。怎么找例句?(兄弟呵上一节课打盹了吧?...参见教程2之怎样在【网上搜寻需要的信息】)随便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外贸英语",就看见 http://forum.globalimporter.net/view_topic/N11101102-5897-1.htm
这样的例句还有很多,有空慢慢找吧。
是不是开发信越长越详细就越好呢?不是。咱写开发信的目的是什么?不是参加作文比赛,而是引老外上钩。写得太详细一目了然,客户一懒也就不理睬了。最好是有实有虚,引起客户兴趣,让他联系你来了解详情,他一回复你,你就获得了他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这就是宝贵的客户资料。就算一次生意做不成,资料在手保持联系,将来说不准就有戏。关于开发信的技巧,在完成10小时的快速入门教程以后,会在进阶修炼教程中专门讲述。
【小结】必要的准备工作:起英文名字,弄个电子信箱并写一封开发信;开发信的内容包括经营的产品名称和你的联系方式。
接下来,咱们就可以发供应信息的广告了。到什么地方发?当然是在生意人聚集的地方发效果会比较好。生意人在网上聚集的地方叫做贸易平台网站。比如阿里巴巴网站就是一个典型的贸易平台,在这里你可以免费登记你公司的信息(叫做免费会员注册),并且发布供应信息。如果肯花点钱,就可以成为付费注册会员,获得更多的信息和服务...倘若出到十几文钱,就能买一样荤菜..不过外贸新手多半没有这样阔措,只有风云楚那样的老大,才能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呵呵阿里巴巴虽然是国内最好的贸易平台网站,但咱也不能守在这里等..类似的贸易平台网站还有很多,他们的特点就是存储有大量的供求信息,因此,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供求信息",能找到很多同类网站,虽然良莠不齐,但闲着也是闲着,有杀错没有放过。通常这类网站都会提供有限的免费信息发布和公司登记的服务..只要是免费的,尽情去发布吧。
此外,类似于贸易论坛这样的地方,趁版主不注意也可以去骚扰一下...你看平时老是有人发广告帖子,受尽城管欺凌也风雨无阻,为啥..?还是有效么...!不过死乞白赖发广告贴也不好,得想办法..咱做外贸的脑子得灵呵..比如广告做得委婉一点优美一点,或者努力博个三星级好设计签名档..反正跟开发信一样,只要留个产品名称和联系邮箱就成..
这样做了一轮之后,可能就会有人来找你了,但你很快会发现,找你的全是国内客商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当然也是买主,也要伺候好,但咱立志做外贸的,还是得多找老外啊)。为什么?很简单,这些都是中文网站,老外很少来转悠。
看来,还得走出去,到外国的贸易平台网站上打天下。
但是,先在这些中文的贸易平台网站上做工夫很有必要。因为全世界的贸易平台网站,模样都差不多,功能也近似。先在中文网站上,把公司信息登记,供求信息发布等等练熟悉了,以后到全英文的网站上去就不会犯晕,即使有单词不认识,看格局也能连蒙带猜七八分。
估摸着自己功夫差不离了,就可以出去闯喽。
老路子,先去找贸易平台网站。“供求信息”在英文中叫做“Trade Leads”,输入搜索引擎一找....哇好爽!此外,加上你的产品英文名一起搜索,效果更精确。
除了“Trade Leads”以外,“B2B”也很常用,意思是“批发商和批发商谈生意”,不妨用它搜索看看。
到了外国贸易平台网站,别露怯,中文网站你咋做,国外网站就咋做..反正不要钱。对了,英文中表示“不要钱”叫做“FREE”,在网上见到“FREE”字样的千万别客气。
此外,登记叫做“Join Now”,初次免费登记叫做“Free Registration”,发布供求信息叫做“Post Trade Lead”,注意,你要卖东西的,就要发布“供应/Supply”,你要看买家信息的,就找“买/Buying”
来,实际演练一下: http://www.tradexpro.com/
玩熟了,到哪都一个样。
这样满世界找贸易平台网站比较累。不要紧,在论坛上--比如咱们的阿里论坛--常常会有闲汉发布一些帖子,告诉你国外贸易网站的,挨个去逛逛..呵呵..向闲汉们致敬。
小结:广告要在贸易平台网站上去发;通过搜索引擎和论坛帖子寻找贸易网站;在贸易网站上免费注册登记你的公司名址和经营项目;发布供应信息。
【不要对发广告抱以太大期望】
发广告能产生的效果是很低的。在10个贸易平台网站上发广告,一般只有一两个会产生效果,而且通常在发布两三个月以后。由于贸易网站信息更新很快,你最好隔三岔五去逛逛,只要该网站允许,不断重新发布你的信息(只是信息,无须再注册),重新发布的信息,最好内容上能有所更新,哪怕是换换词句。
【也不要小看发广告的作用】
由于互联网上的信息是流动共享的,你在一个地方发布的供求信息,会被不断引用转载。坚持发广告一段时间以后,往往会有惊喜。只要联系方式不变,一两年以后,不知名的客户在不知名的地方见到你的信息而主动找你,一点也不奇怪。
与发广告相比,主动搜寻买家信息和联系方式,并且发电子邮件挨个推销,更直接有效。
下一节课:直接搜寻买家
第三节 价格(上):原理
上一节咱们聊了如何在网上发布商业广告,以及搜寻买家信息。
连续这样干两个月的牛马活以后,基本上就会有客户发电子邮件来问价了 --行话叫做"询盘Inquiry"。Inquiry一词,通常会显示在邮件的标题和正文里,英文不好的朋友,见到这个词要特别关注:生意上门了。
【旁白】如果居然会两个月都不开张,怎么办?这种情况多半是因为公司风水不好。调整风水的简便方法是买个鱼缸养条小鱼摆在自己的桌子上,鱼缸要盂型收口的。水生财,收口则合敛财。此外,自己的桌上不可有罗汉松、文竹一类的东西,因为这些都是惜福养生的,不利横财。
有外商问价,把价格报给外商,这就是【报价】,报价要谨慎,亏赚都靠它了。做出口的,价格怎么核算呢?
先了解一点常识。
【汇率】
国内用的人民币,外贸用的美金。人民币换美金,兑换比例就叫做汇率。外贸业务中,汇率基本是固定的,8.26元人民币换1美金。所以,如果你的货物价值100元,对客户就要报价 100元人民币 / 8.26汇率 = 12.1美金
【增值税发票】
国内买卖货物都要交【增值税】。因此如果你是从国内的工厂买进货物再卖给老外,工厂给你的价格理应就是包含了增值税在内的价格,简称【含税价】。比如原价1000元的货物,在缴纳了17%,也就是170元的增值税以后,含税价就变成了1170元。交过增值税的货物,就该有个凭证叫做【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的样子是这样发帖时间 - 2005-1-31 0:22:19信息回复引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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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价格(上):原理
上一节咱们聊了如何在网上发布商业广告,以及搜寻买家信息。
连续这样干两个月的牛马活以后,基本上就会有客户发电子邮件来问价了 --行话叫做"询盘Inquiry"。Inquiry一词,通常会显示在邮件的标题和正文里,英文不好的朋友,见到这个词要特别关注:生意上门了。
【旁白】如果居然会两个月都不开张,怎么办?这种情况多半是因为公司风水不好。调整风水的简便方法是买个鱼缸养条小鱼摆在自己的桌子上,鱼缸要盂型收口的。水生财,收口则合敛财。此外,自己的桌上不可有罗汉松、文竹一类的东西,因为这些都是惜福养生的,不利横财。
有外商问价,把价格报给外商,这就是【报价】,报价要谨慎,亏赚都靠它了。做出口的,价格怎么核算呢?
先了解一点常识。
【汇率】
国内用的人民币,外贸用的美金。人民币换美金,兑换比例就叫做汇率。外贸业务中,汇率基本是固定的,8.26元人民币换1美金。所以,如果你的货物价值100元,对客户就要报价 100元人民币 / 8.26汇率 = 12.1美金
【增值税发票】
国内买卖货物都要交【增值税】。因此如果你是从国内的工厂买进货物再卖给老外,工厂给你的价格理应就是包含了增值税在内的价格,简称【含税价】。比如原价1000元的货物,在缴纳了17%,也就是170元的增值税以后,含税价就变成了1170元。交过增值税的货物,就该有个凭证叫做【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的样子是这样的:
你以含税价从工厂买进货物以后,工厂就会把增值税发票交给你。保管好增值税发票...这东西很值钱。
【退税】
货物出口以后,国家会把一部分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退回给你,这就是传说中的退税。退税退多少钱?根据你的产品类别,有不同的比率,就叫做退税率。那么,你经营的产品的退税率是多少呢?到这里来查看:http://www.chinatax.gov.cn/tsl.jsp
退税怎么算呢,简单地说就是不含税价 X退税率
但要注意这里的不含税价,指的是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税前价”。
主管退税的部门是国税局,退税前你得把从工厂拿到的增值税发票交给国税局做为凭据,没有增值税发票就拿不到退税..现在明白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了吧?...那就是钱呵。
退税非常重要,因为这是一大笔钱,是做外贸的利润的主要来源。你想啊,假如退税率是13%,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也就是不含税价854.7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实际上还赚了11元..太有趣了。事实上,由于现在市场竞争激烈,“亏本卖”在外贸的不少行业中几乎已经成为主流,靠的就是退税能补回来。
!!!特别注意!!!以上的算法并不准确,真正的退税计算要复杂一些,我们在以后的教程中还要讲到。这里简单化地讲解仅仅是(!)说明退税的大概意思,以得出一个概念:含税价买进的货物,即使你原封不动卖给国外客户,甚至更低一点价格卖,你也能赚钱,原因是国家给予的退税。
【价格术语】
价格术语是外贸特有的东西。因为咱们不可能跟客户面对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总要长途运输的,因此就会产生各种运杂费。这些费用在计算价格的时候当然要包含进去。根据交货地点和方式的不同,运杂费自然就不同,所以,大家就规定了一些术语来表示不同的交货方式,以此衡量价格。
国际贸易习惯以港口码头作为交货的地点,因此就有了三种最主要的价格术语:
1.在中国的码头交货:术语叫做FOB
比如约定在上海港口交货,就叫做FOB SHANGHAI
在这种方式下,除了货物本身的价值以外,还要加上你把货物运到上海码头的运费,和报关出口手续费以及上海码头上产生的杂费,才是总的成本价格。
FOB价格是最基本的价格。
简便公式: FOB =货价 +国内运杂费
2.在外国码头交货:术语叫做CNF
比如约定在美国纽约港口交货,就叫做CNF NEW YORK
在这种方式下,除了FOB价格之外,还要加上货物运到美国纽约的运杂费。
简便公式:CNF = FOB +远洋运费
3.在外国码头交货,同时给货物买上个保险以免途中损坏:术语叫做CIF
同样的,约定在纽约港口交货就叫CIF NEW YORK
这种方式就是在CNF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点保险费。保险费需要多少呢?由保险公司来定,根据货物类别和交货地点而略有不同。打个电话给保险公司,告诉他们你货物的种类,价值和去往的地点,他们就会告诉你保险费需要多少。保险的种类也有几个,但通常都用一切险:出什么事情保险公司都替你兜着---至少书上是这么说的..呵呵..
保险费不算贵,以货物出口到美国为例,保个一切险,1000元的货物也就5元保险费...求稳妥的话,咬咬牙也就买吧.
了解不同保费率,可以参考:http://www.cec.globalsources.com/EXPORTBOX/EI_EXPOR.HTM
简便公式:CIF = FOB +远洋运费 +保险费
小结:三种主要的价格术语分别是 FOB、CNF、CIF。术语后面要写清楚港口的名称。FOB最基本,等于货值加上国内的运杂费。添上运到国外的运费就变成CNF,再加上保险费就是CIF。
【运杂费的计算】
货值咱自己当然知道,但运杂费该有多少呢?学到这里,咱们做外贸的好朋友【货代】就隆重登场啦。
货代就是货物运输代理公司的简称。如果是FOB还好说,到时候把货物拉到中国码头就完事,而做CNF或CIF,就得让货代帮忙远洋运输了。方便操作起见,咱们通常还会把码头上以及海关报关方面的麻烦事情一股脑交给货代来帮忙做,咱只管交货就行。所以,货代是咱们外贸上的主要帮手,不离不弃恩怨情仇。货代的服务是要收费的(废话!),运费杂费方面的很有弹性,可以讲价。跟任何行业一样也有好货代和坏货代之分。既然是生意上的主要帮手,咱们就得多找几家,挑个好的,舒心合意才能长久搭伙么。
货代到哪里去找? ...老办法,搜索引擎..更好的办法,咱们论坛上就有物流综合论坛(顺便说一句,物流是货代们给自己起的美名),可以去那里串串门儿了解一下情形。
找好货代以后,把你货物的类别,体积,重量,运输的目的地,大致的发货日期告诉货代,他就会帮你算出所需要的运杂费。刚开始做外贸的朋友,不妨仔仔细细问清楚这些运杂费都有那些名目,各自是多少等等,做到心中有数。货代也可以代办保险的,因此投保所需的保险费用也可以询问他们....别不好意思麻烦货代,这会儿他们在拉你的生意呢,对你的非份要求一般都会忍气吞声尽量满足耐心解答,等你货物给他们了才会露出狰狞面目...所以,趁现在尽情折腾他们吧..呵呵。
【附加内容1:关于货代】
货代是咱们的重要伙伴,他们能帮咱们做的事情,远不止运输那么简单,这一点后面的课程会讲到。一个好的货代,可以使咱们的生意顺溜安全。相应地,找到好货代以后,咱们也要全力配合他的工作,大家齐心才能生意兴旺。如何配合好,在后面课程中的【运输】一节会详细讲解。
本章总结:价格核算的原理
给外商报价,须把人民币价格折算成美金价格;
国内买货再出口的,进货价格是含税价,要索取增值税发票;
出口以后凭增值税发票可以得到国家退税,退税是外贸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
根据交货方式的不同,计算货值的时候须包含不同的运杂费,形成了三种价格术语;
运杂费需要多少,问货代即可。
下一节,我们将根据不同情形示例来实际核算一下价格
入门教程花絮:关于退税的常见问题修正版
在外贸10小时入门教程帖子(4)
中提到了退税的基本概念。各位好汉提了不少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鱿鱼集中回答如下:
1.请问退税的价格是按照我从工厂的那个拿货价吗?比如我1000元从工厂拿的价,退税率是13%,要退税就是退这个1000元的13%?
不是。对于贸易性的公司做出口,增值税的计算依据是不含税价.因此,要根据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金额(税前金额)来乘以退税率。
简便公式:进货含税价÷ 1.17 X退税率
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进货含税价为1000,则退税金额为: 1000 / 1.17 X 13% = 111元
2.那么有的工厂不愿意开增值税发票的,他给我的价格就变成了854.7元,那么这个不含17%税的价格不就比退回来13%的价格还划算吗?
不。不含税就不会有增值税发票,而正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没有增值税发票是不能出口的(更没有退税)。所以,当工厂以不含税价格卖货给你以后,你还得想办法从其它途径弄到增值税发票,这可是要花钱的,最后花费算起来跟你用含税价进货是一样的开销。
此外注意,虽然规定是17%的增值税,但是因为各地、各行业有不同的税率或退返优惠,所以实际操作中工厂往往并不需要真的缴纳17%,这样一来,不含税价也就不会真的比含税价低17%那么多了。
3.工厂不开发票的话,对我方是否有损害?
的确,实际操作中,很多小工厂是不开增值税发票给你的,因为他们没有取得开增值税发票的资格。这种情况下也能操作,因为你可以从其它途径弄到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所以,工厂不开票的损害就是增加了你的工作量..呵呵。
10小时教程花絮2:关于汇率
问:为什么我有些朋友告诉我汇率要算9点多,你的教材中算的是8点多呢
答:8.26是行业中的基本汇率,银行和业内结算都用这个汇率.
那么,你的朋友说的9点多的"汇率"是怎么回事呢?这通常出现在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情形中。如我们已经说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话,对外收汇以及核销以及退税,都是外贸公司来做,最后一总按照人民币来跟工厂结算。
举例,你通过外贸公司卖给客户100美元的苹果,资金是这样流转的:
1.外贸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100美元,折合100X8.26=826元人民币。
2.此外外贸公司通过办理退税还可以得到(比如说)100元人民币的退税。
两项合计,那么外贸公司总共收到了826+100=926元。也就是说,在这份总金额为100美元的苹果出口生意中,外贸公司总共得到926元收入。
3.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是要收取辛苦费的...比如说是出口合同总金额的1%吧,那么还要扣除100美金X1%X8.26=8.26元人民币。
4.以上三项合计,外贸公司应该支付给你 926-8.26=917.74元
也就是说,你通过外贸公司卖出苹果价值100美元,外贸公司实际支付你人民币917.74元,这样就得出了一个917.74:100的比例,也就是所谓的9点多的“汇率”。
实际上这个9点多只是个“比例”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汇率。那为什么要计算这么个9点多的比例呢?是为了避免麻烦每次都这样算。我们知道,同一产品退税率是固定的,外贸公司的费用一般也是“老价钱”不变,只要双方合作过一次,就可以算出这个“9点多”的比例,以后出口相同产品,直接拿9点多结算即可。
商品品名,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交易条件。品名也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在合同中,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对新商品的定名,应力求准确,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对某些商品还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品名,以利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
国际上为了便于对商品的统计征税时有共同的分类标准,早1950年,由联合国经济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其后,世界各主要贸易国又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签订了《海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CCCN),又称《市鲁塞尔海关商品分类目录》(BTN)。 CCCN与 SITC对商品分类有所不同,为了避免采用不同目录分类在关税和贸易、运输中产生分歧,在上述两个规则的基础上,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制定了《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H.S.编码制度)。
该制度于198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国于1992年1月1日起采用该制度、目前备国的海关统计,普惠制待遇等都按H.S.进行。所以,我国在采用商品名称时,应与H.S.规定的品名相适应。
规格(Specification)是用来反映商品品质的若干主要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孝长短、粗细等。各种商品由于品质的特点不同,规格的内容也各不相同。一般用文字说明商品的规格,就能说明商品品质的基本情况。
等级(Grade)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用文字、数码或符号所作的分类,如用大、中、小;甲、乙、丙;一级、二级、三级等表示。在具体交易时,只要说明等级,即可了解所要成交的商品的具体规格。
标准(Standard)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各国政府或工商业团体根据当代科技发展水平制定和公布的商品规格或等级,供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参照执行。每一个品级都代表一定的品质规格。在对外洽商和签订买卖合同时,一般应争取以我国公布的标准为交货的品质依据。如果外国客户要求按国外的标准规定为依据,只要其规定的品质标准和检验方法是合理可行的,可以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标准常随生产技术的发展而进行修改和变动,同一国家颁布的某类商品的标准有不同年份的版本,因而品质标准往往也不同,以标准作为商品品质依据时必须注明标准的版本年份,以免交易当事人在适用标准上发生纠纷。
国际贸易中所交易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故表示品质的
方法也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包括以实物表示或凭说明表示两类。
(一)以实物表示品质
以实物表示品质包括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
1.看现货成交
当买卖双方采用看现货成交时,则买方或其代理人通常在卖方存
放货物的场所验看货物,一旦达成交易,卖方就应按对方验看过的商
品交货。只要卖方交付的是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
议。这种做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成交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
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在国际贸易中,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
(2)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
(3)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又称“确认样品”。
(二)凭说明表示品质
所谓凭说明表示品质,即指用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成
交商品的品质。在这类表示品质方法中,可细分为下列几种: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5.凭商标(Trade Mark)或品牌(Brand Mark)买卖,
6.凭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买卖。
买卖双方订立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和包装等条件
交货是卖方的基本义务。但如何确定卖方交货品质、数量是否符合合
同规定则涉及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在国际贸易中,关于商品检验
的时间和地点通常有以下3种规定方法:
(一)以装船的品质数量为准
(Shipped Quality and Quantity as Final)
这就是通常所谓的离岸品质、离岸数量。按此规定,货物在装运
前由装运港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品质数量检验证书(Ceritficate
of Quality and Quantity),该证书将作为决定该批交货品质和数
量的最后依据,买方一般无权对交货的品质和数量提出异议。
(二)以到岸品质和数量为准
(Landed Quality and Quantity as Final)
即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卸货后由目的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该检
验机构出具的品质和数量检验证书作为交货的品质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在这样规定的情况下,如证明品质和数量不符合同规定确属卖方责任,
则卖方应负赔偿之责。
(三)以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收付货款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
买方有复验权。
按照这样的规定,货物必须在装运前由装运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
验,其检验证书作为卖方向银行收取货款时提交的单据之一。而在货
物运抵目的港卸货后,买方有复验权,如经复验发现货物不符合同规
定,并证明这种不符是在卖方交货时(即货物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时)就已存在,买方可以凭复验证书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以上各种规定中,以此第三种最为常用,这种规定方法同时承认
买卖双方所提供的检验证书。
(四)另外几种规定方法。
1.以出厂品质为准(Manufacture's Quality as Final),
即以货物经过厂商自行检验通过的品质为基准。这种规定方法对制造
厂有最为有利,所以除少数特殊货物外,买方一般不愿采用这一规定。
2.以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为准。当买方的营业所所在地点
和货物的发售地点在进口国家的内陆时,按照习惯的作法,在事先通
知卖方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要求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延伸到货物的最
后目的地。
3.买方指派代表到生产厂和发货地监督生产和装货,以买方代
表认可的质量和数量为准。
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
一.报关单位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
(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
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
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二.报关期限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三、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
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英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同时,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
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报关是指货物、行李和邮递物品、运输工具等在进出关境或国境时由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交验规定的单据、证件,请求海关办理进出口的有关手续。我国海关规定报关时应交纳的单据、证件。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商品检验证书、动植物检疫证书、食品卫生检验证书以及提货单、装货单、运单、发票、装箱单等。
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清关即结关,习惯上又称通关。至于如何报关、结关和清关,请查阅“怎样进行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查验和放行”。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进出口必须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申报: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超过规定期限来自海关申报的,由海关从第15天起按日征收滞报金;如果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其进口货物将由海关提取变卖。
2、申报应备文件及申报地点,进口货物申报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随附以下单证:(1)许可证;(2)提货单;(3)发票;(4)装箱单;(5)减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根据规定,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3、海关审核单证。海关在接受报关后,首先要对各项单证予以签收,对报关单进行编号登记,并批注接受申报的日期;其次对交革的单证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核,如发现不合格时,应通知申报单位及时补充和更正。
出口货物的申报:
1、申报时限和申报地点。出口货物在出境时,其发货人应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具体地说,一般在出口货物运到码头、车站、机尝邮局等仓库、场地后,在海关规定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根据规定,出口货物应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申报。
2、报关应具备的单证。出口货物报关时应填写一式两份“出口货物报关单”并随有出口许可证、发票、装箱单等货运单证。海关在接受报关后,同样也需对各项单证予以签收和审核。
3、出口产品退还国内产品税。出口企业申请退税,须提供两单两票,即出口货物报关单、银行的出口结汇单和出口销售发票、出口产品购进发票;有权退税的企业是有进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出口创汇任务的外贸公司,工业企业受托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也准予退税。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问。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15天,而邮运进境的货物滞报金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此外,转遥运输进境货物滞报金起收回期有两个:一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天,二是货物运扭才旨运地之日起第15天。
滞报金的征收对象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日征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者不征。需注意,这里指的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是由海关审定的正常的到岸价格,它是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应征收滞报金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费用,不是罚款,海关出据的滞报金收据也不是罚款通知书。
海关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及时报关,加速口岸运输,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进出口货物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申报并审核报关单证的基础上对进出口货物进行
实际校对检查。查验的目的是核对实际进出口货物与报关单证所报内容是否相符,
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货物的
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免验的之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一般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监管场所进行,如有理由要求
海关在监管场之外查验,应事先报经海关同意。
海关在查验时有以下要求:
1、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
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
2、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货物管理人员应当到场
作为见证人。
3、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有关费用,同时按海关规定交纳
规费。
另外,我国海关法规定,海关在查验进出境货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应当
赔偿实际损失。此时,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并签
字,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
理费用,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海关货物放行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除海关特准的货物以外,进出
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可由海关签章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
了征收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
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值得注意的是,口岸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意味
着:
(1)对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结束、(2)对需转为海关以其他方式继
续监管的货物,货物进入另一种方式的海关监管;刚对需转另一设关地点的货物,
则甲海关监管结束和乙海关监管开始。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有下列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某些事项规定不明确或不完备,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四)有利于其他有关机构开展业务活动中,离不开船公司中、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而贸易术语及有关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的相继出现,便为这些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业务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有利条件。
在国际贸易业务实践中,因各国法律制度、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不同,因
此,国际上对各种贸易术语的理解与运作互有差异,从而容易引起贸易纠纷。
为了避免各国在对贸易术语解释上出现分歧和引起争议,有些国际组织和商业
团体便分别就某些贸易术语作出统一的解释与规定,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
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简称INCOTERMS);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华
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美国一些商业团体制定的《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tion
1941)。
由于上述各项解释贸易术语的规则,在国际贸易中运用范围较广,从
而形成为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这些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发
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中都起了积极的重要作用。由于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法
的渊源之一,在当前各国都在积极谋求国际贸易法律统一化的过程中,国际贸
易惯例的作用更为显著,尤其是通过国际商会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
不断修订,有效地促进了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
国际贸易惯例日益受到各国政府、法律界和贸易界的重视、在国际立法和
许多国家的立法中,都明文规定了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例如,在1988年1月1
日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充分肯定了惯例的作用。该公约
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排除适用的惯例,或双方当事人已经知道或理应知
道的惯例,以及在国际贸易中被人们广泛采用和经常遵守的惯例,即使当事人
未明确同意采用,也可作为当事人默示同意惯例,因而该惯例对双方当事人具
有约束力。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适用国际惯例”。由此可见,为了合理地商订和履行合
同以及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国际上各种通行的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以便在实际业务中对其作出适当的抉择和正确的解
释。现将解释贸易术语的各种国际贸易惯例,分别简介如下:
一、《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在《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的基础上修订公布的,该《通则》于1990年7月1日生效。
(一)修订《1980年通则》的原因
1、适应电子信息交换日益频繁运用的需要
当今世界已进入信息时代,电子信息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简写为EDI)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已越来越广泛地被人们采用,以电子信息取代纸
单证的做法日渐增多,使“无纸贸易”逐渐变成现实。在此形势下,如何确保相
应的电子信息与原来的纸单证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一个亟待解决
的很现实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只能随着实践的发展,由贸易惯例和法律来解
决,这是国际商会修订《1980年通则》最重的原因。
2、适应运输技术的发展和运输方式变革的需要
随着集装箱运输发展起来以后,传统的单一的海运向多式联运发展,货物的
交接地点也从传统的“港—港”交接逐渐转向“门—门”的交接。加之,海运中
使用车辆装卸的滚装、滚卸运输的出现,使原有的贸易术语无法适应现实业务的
需要。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对有关的贸易术语作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就显得十
分必要,这也是此次修订《通则》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二)《1990年通则》的主要变化
《1990年通则》同《1980年通则》相比,变化很大,因此,《1990年通则》
的公布和生效,标志着国际贸易惯例的重大发展。在《1990年通则中》,贸易术
语的种类及其分类排列方法,贸易术语的国际代码与使用范围,买卖双方义务划
分的标准以及单证的运用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有下列三
个方面:
1、对各种贸易术语采取新的分类排列方法
在《1990年通则》中,根据卖方承担义务的不同,对各种贸易术语重新予以
分类排列,即将13种贸易术语划分为下列四组:
E组(启运):
本组仅包括EXW(工厂交货)一种贸易术语。当卖方在自己的地点(即原产
地)将货物交给买方支配时,则采用此术语。
F组(主要运费未付):
本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和FOB(装运港船上
交货)三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成交而主要运费未付的
情况下,即要求卖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应采用此类术语。
C组(主要运费已付):
本组包括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
至目的地)和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四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
装运港交货条件而主要运费已付的情况下,则采用此类贸易术语。按此类术语成
交,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发运后发
生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
D组(抵达):
本组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
货)、DDU(未完税交货)和 DDP(完税后交货)五种贸易术语。在按目的地或
目的港交货条件成交,即要求卖方必须承担货物交至目的地国家所需要的费用
和风险时,则选用此类术语。
C组(抵达):
本组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
货)、DDU(未完税交货)和 DDP(完税后交货)五种贸易术语。在按目的地或
目的港交货条件成交,即要求卖方必须承担货物交至目的地国家所需要的费用
和风险时,则选用此类术语。
国际商会在《1990年通则》中,对各种贸易术语采取上述分类排列方法,
较前更为科学和合理。这种新的分类排列方法具有明显的优点,它既便于理解,
也容易记忆。为了便于查找和记忆各种贸易术语,使一一目了然,特将贸易术
语分类排列如下:
《1990年通则》(INCOTERMS 1990)
E组(Group E)
启运(Departure)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组(Group F)
主要运费未付(Main Carriage Unpaid)
(1)FCA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2)FAS (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3)FOB (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组(Group C)
主要运费已付(Main Carriage Paid)
(1)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2)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3)CPT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4)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组(Group D)
抵达(Arrival)
(1)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
(2)DES (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
(3)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4)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5)DDP (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2、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采取相互对应的标准化的规定办法
在《1990年通则》中,还采取标准化的、相互对应的规定办法,将买卖双
方各自承担的义务分别用10个项目列出,从而极大地便利了双方当事人对《通
则》的使用,尤其便于交易双方相互比较和对照检查。现将各种贸易术语所规
定的买卖双方相互对应的10项义务,分别列表如下:
卖方买方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B1.支付货款
A2.许可证、批准文件及海关手续 B2.许可证、批准文件及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B3.运输合同
A4.交货 B4.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B5.风险转移
A6.费用划分 B6.费用划分
A7.通知买方 B7.通知卖方
A8.交货凭证、运输单证或相应的 B8.交货凭证、运输单证或相应的
电子信息电子信息
A9.核查、包装及标记 B9.货物检验
A10.其他义务 B10.其他义务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买卖双方义务的划分标准比较明确,这有利于合同当
事人分别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
3、纸单证可以被相应的电子信息取代
在《1990年通则》中,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联络时,规定当事人提供
的各种单证,可以由相应的电子信息(EDI)所取代。这是《1990年通则》的
一个突出特点。
二、《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为了对CIF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作出统一的规定与解释,国际法协会特
制定了《华沙—牛津规则》,为那些按CIF贸易术语成交的买卖双方提供了一
套可在CIF合同中易于使用的统一规则,供买卖双方自愿采用。在买卖双方缺
乏标准合同格式或共同交易条件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约定采用此项规划。
《华沙—牛津规则》自1932年公布后,一直沿用至今,并成为国际贸易中
颇有影响的国际贸易惯例。这是因为,此项《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国
对 CIF合同的一般解释。不仅如此,其中某些规定的原则,还可适用于其他合
同。例如,《华沙—牛津规则》规定,在 CIF合同中,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
的时间,应当是卖方把装运单据(提单)交给买方的时刻,即以交单时间作为
所有权移转的时间。此项原则,虽是针对 CIF合同的特点制定的,但一般认为
也可适用于卖方有提供提单义务的其他合同。
三、《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也是国际贸易中具有一定影响的国际
贸易惯例,这不仅在美国使用,而且也为加拿大和一些拉丁美洲国家所采用。
该定义对Ex Point of Orign、FAS、FOB、C&F、CIF和Ex Dock等六种贸易术语
作了解释。值得注意的是,该《定义》把FOB分为六种类型,其中只有第五种,
即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Vessel),才同国际贸易中一般通用的 FOB的含义大
体相同,而其余五种 FOB的含义则完全不同。为了具体说明买卖双方在各种贸
易术语下各自承担的义务,在此修订本所列各种贸易术语之后,一般附有注释。
这些注释,实际上是贸易术语定义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上述有关贸易贸易术语的现行国际贸易惯例,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自治”
的基础上,具有任意法的性质。因此,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可以规定适用某
些惯例,也可以变更、修改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增添其他条款,即是否采用上
述惯例,悉凭自愿。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业务中,采用国际商会的规定和解释的
居多,如按CIF条件成交还可同时采用《华沙—牛津规则》的规定和解释。如从
美国和加拿大按FOB条件进口时,在规定合同条款和履行合同时,还应考虑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术语的特殊解释与运用。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称Incoterm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现在则是在2000年版本中做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时非常必要的。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虽然如此,当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某一个具体的贸易术语时,将不可避免地对其他合同产生影响。举例说明,卖方同意在合同中使用CFR和CIF术语时,他就只能以海运方式履行合同,因为在这两个术语下他必须向买方提供提单或其他海运单据,而如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这些要求是无法满足的。而且,跟单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也必然将取决于准备使用的运输方式。
其次,Incoterms涉及为当事方设定的若干特定义务,如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或将货物交运或在目的地交货的义务,以及当事双方之间的风险划分。
另外,Incoterms涉及货物进口和出口清关、货物包装的义务,买方受领货物的义务,以及提供证明各项义务得到完整履行的义务。尽管Incoterms对于销售合同的执行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销售合同中可能引起的许多问题却并未涉及,如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下的免责等。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无意取代那些完整的销售合同所需订入的标准条款或商定条款。
通常,Incoterms不涉及违约的后果或由于各种法律阻碍导致的免责事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销售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Incoterms一直主要用于跨国境的货物销售交付,因此,它是一套国际商业术语。然而,有时Incoterms也被用于纯粹国内市场的货物销售合同中。在此情况下,Incoterms中的A2、B2以及任何与进出口有关的条款当然就变成多余了。
二.为什么需要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修订?
连续修订Incoterms的主要原因是使其适应当代商业的实践。1980年修订本引入了货交承运人(现在为FCA)术语,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在海上运输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即交货点不再是传统的FOB点(货物越过船舷),而是在将货物装船之前运到陆地上的某一点,在那里将货物装入集装箱,以便经由海运或其他运输方式(即所谓的联合或多式运输)继续运输。
在1990年的修订本中,涉及卖方提供交货凭证义务的条款在当事方同意使用电子方式通讯时,允许用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替代纸面单据。毫无疑问,为了使Incoterms更利于实物操作,其草拟和表述一直都在改进。
三.Incoterms 2000
在为期两年的修订过程中,ICC尽其最大努力通过ICC各国家委员会吸取了各行业国际贸易从业者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了修订稿的多次修改。令人高兴的是,在Incoterms的这次修订期间,ICC从全世界使用者得到的反馈意见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ICC与Incoterms的使用者之间交流的结果产生了Incoterms 2000这个版本,与Incoterms 1990相比看上去变化很校原因很明显,即Incoterms当前已得到世界承认,所以ICC决定巩固Incoterms在世界范围内得到的承认,并避免为了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在修订过程中,ICC尽量保证Incoterms 2000中的语言清楚准确地反映出国际贸易实务。新的版本在下面两个方面作出了实质性改变:在FAS和DEQ术语下,办理清关手续和交纳关税的义务;在FCA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
无论是实质变化还是形式变化都是在对Incoterms的使用者广泛调查的基础上作出的,而且对1990年以来Incoterms专家小组(专门为Incoterms使用者提供额外服务的机构)受到的咨询意见给予了充分考虑。
四.在销售合同中订入Incoterms
鉴于Incoterms不时修订,所以,如果合同当事方意图在销售合同中订入Incoterms时,清楚地指明所引用的Incoterms版本是很重要的。人们很容易忽略这一点,例如当在标准合同或订货单中引用了早期版本时,未能引用最新版本,可能会对当事方的意图是在合同中引用新版本还是早期版本引起纠纷。希望使用Incoterms 2000的商人,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合同受Incoterms 2000的约束。
五.Incoterms的结构
1990年,为了便于理解,将所有的术语分为4个基本不同的类型。第一组为“E”组(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下表反映了这种分类方法: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E组(发货)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到达)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与Incoterms 1990相同,在Incoterms 2000中,所有术语下当事人各自的义务均用10个项目列出,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地位“对应”了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地转租合同租船人和下家之间订立的合同。其合同的条款条件与租船人和船东订立的合同(常称为Head contract)相同。订立相同条款的目的是保证租船人将可能要付给下家的任何款项,比如速谴费,都可以从船东那里收回。
空载行驶
在两港间空载航行,船舶不得不空载的原因:(1)在卸货港没有可装运的货物;(2)有些情况下,船舶在两港之间可能有一系列航次运输,但只有一个方向的货物适合运装;(3)、另一些情况是。空载驶往某港口去装运高运费的货物,比装着低运费的货物驶往该港可能更合算。
费率等级
航运公司或班轮公会运价表上的一个种类,每个种类包括一个单费类和适用于该费率的一组商品。这些等级被变成号码便于识别,前面可能加上W或M,表明运费是按重量还是按尺寸计算的。
附加滞期费
由于未在约定的滞期内完成装卸,根据情况而由航次租船人、托运人或收货人付给船东的金额。附加滞期费的日费率在租船合同中约定。
回扣佣金
船东付给租船人的佣金,以运费或租金的百分比表示,通常为2.5%。虽然此佣金被租船人作为减少运费或租金的手段,但有可能被船东调整。
班轮运输
航运公司提供的一种服务,货船定期在预定的公告的装卸港之营运。运费按照该公司运价表的费率计算。
集装箱在进出口货物运输中应用广泛,下面是一些有关集装箱货运方面常识:
一.集装箱(container)
所谓集装箱,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使用集装箱转运货物,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按所装货物种类分,有杂货集装箱、散货集装箱、液体货集装箱、冷藏箱集装箱等;按制造材料分,有木集装箱、钢集装箱、铝合金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不锈钢集装箱等;按结构分,有折叠式集装箱、固定式集装箱等,在固定式集装箱中还可分密闭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板架集装箱等;按总重分,有30吨集装箱、20吨集装箱、10吨集装箱、5吨集装箱、2.5吨集装箱等。
二.集装箱外尺寸(container's overall external dimensions)
包括集装箱永久性附件在内的集装箱外部最大的长、宽、高尺寸。它是确定集装箱能否在船舶、底盘车、货车、铁路车辆之间进行换装的主要参数。是各运输部门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术资料。
三.集装箱内尺寸(container's internal dimensions)
集装箱内部的最大长、宽、高尺寸。高度为箱底板面至箱顶板最下面的距离,宽度为两内侧衬板之间的距离,长度为箱门内侧板量至端壁内衬板之间的距离。它决定集装箱内容积和箱内货物的最大尺寸。
四.集装箱内容积(container's unobstructed capacity)
按集装箱内尺寸计算的装货容积。同一规格的集装箱,由于结构和制造材料的不同,其内容积略有差异。集装箱内容积是物资部门或其他装箱人必须掌握的重要技术资料。
五.集装箱计算单位(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s简称:TEU)
又称20英尺换算单位,是计算集装箱箱数的换算单位。目前各国大部分集装箱运输,都采用20英尺和40英尺长的两种集装箱。为使集装箱箱数计算统一化,把20英尺集装箱作为一个计算单位,40尺集装箱作为两个计算单位,以利统一计算集装箱的营运量。
六.集装箱租赁(container leasing)
即所有人将空箱租给使用人的一项业务。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集装箱,与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集装箱交由承租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集装箱的租赁,国际上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总括起来有:程租、期租、活期租用和航区内阻赁等。
七.集装箱装卸区(container terminal)
是集装箱运输中,箱或货装卸交换保管的具体经办部门。它受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进行下列各项业务:
对整箱货运的交换、保管;
设有集装箱货运站者,办理拼箱货的交接;
安排集装箱船的靠泊,装卸集装箱,每航次编制配载图;
办理有关货运单证的编签;
编制并签验集装箱运用运载工具的出入及流转的有关单证;
办理集装箱及运载工具、装卸工具的情况检查、维修,以及空箱的清扫、熏蒸等工作;
空箱的收发、存贮和保管;
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场的堆码,及编制场地分配计划;
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集装箱装卸区一般由专用码头、前沿、堆尝货运站、指挥塔、修理部门、大门和办公室组成。有时堆场或货运站等可延伸到市区内部事5-15公里的中转站。
八.集装箱前方堆场(marshalling yard)
是指在集装箱码头前方,为加速船舶装卸作业,暂时堆放集装箱的场地。其作用是:当集装箱船到港前,有计划有次序地按积载要求将出口集装箱整齐地集中堆放,卸船时将进口集装箱暂时堆放在码头前方,以加速船舶装卸作业。
九.集装箱后方堆场(container yard)
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场所。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统称为堆常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是集装箱运输“场到潮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大门口”进行交接的)。
十.空箱堆场(van pool)
专门办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场地。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它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有些国家,经营这种空箱堆场,须向航运公会声明。
十一.中转站或内路站(container depot or inland depot)
海港以外的集装箱运输的中转站或集散地。它的作用除了没有集装箱专用船的装卸作业外,其余均与集装箱装卸区业务相同。中转站或内陆站的度量,包括集装箱装卸港的市区中转站、内陆城市、内河港口的内陆站均在内。
十二.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简称:CFS)
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承运人在一个港口或内陆城市只能委托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者。由它代表承运人办理下列主要业务:
拼箱货的理货和交接;
对货物外表检验如有异状时,就办理批注;
拼箱货的配箱积载和装箱;
进口拆箱货的拆箱和保管;
代承运人加铅封并签发站收据;
办理各项单证和编制等。
十三.托运人责任(shipper's liabilities)
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完全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
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
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有托运人承担;
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其费用和由此发生货损货差,由托运人承担;
如集装箱货不满,或是垫衬不良,积载不当,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因而引起货损、货差,概由托运人负责;
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
在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十四.责任限制(limits of liability)
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额。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最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
十五.同一责任制(uniform liability system)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都按同一的责任内容负责。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
十六.网状责任制(network liability system)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但遇损害赔偿不象同一责任制那样,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国际货运规则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十七.航运公会集装箱规则(container rules of freight conference)
在一些国家集装箱船航线上,各航运公会为了垄断各自航线上的集装箱运输,都分别制订了供货方使用的集装箱运输规则。这些规则,是由各公会针对公会营运范围内的航线情况制订的。因此,各公会的规则内容各不相同,但基本精神是相同的,即船货双方的责任是一样的。规则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集装箱装卸港,集散运输;
集装箱运输专用术语解释;
各种运输交接方式船货双方责任;
订舱手续及货运资料申报;
各类条款包括提单,加批条款,港口条款和意外条款;
提单签发;
设备交接手续,使用免费时间和滞期费计收;
交货手续;
运费计算方法及支付;
各种费用项目计收办法,费率变更规定;
币制,贬值,增值规定;
内陆运输规定及收费。
十八.交接方式(receiving and delivery system)
集装箱运输中,整箱货和拼箱货在船货双方之间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门到门(door to door):由托运人负责装载的集装箱,在其货仓或厂库交承运人验收后,负责全程运输,直到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交箱为止。这种全程连线运输,称为“门到门”运输;
门到场(door to cy):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常;
门到站(door to cfs):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场到门(cy to door):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场到场(cy to cy):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场到站(cy to cfs):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站到门(cfs to door):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站到场(cfs to cy):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站到站(cfs to cfs):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十九.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简称:FCL)
为拼箱货的相对用语。由发货人负责装箱、计数、积载并加铅封的货运。整箱货的拆箱,一般由收货人办理。但也可以委托承运人在货运站拆箱。可是承运人不负责箱内的货损、货差。除非货方举证确属承运人责任事故的损害,承运人才负责赔偿。承运人对整箱货,以箱为交接单位。只要集装箱外表与收箱时相似和铅封完整,承运人就完成了承运责任。整箱货运提单上,要加上“委托人装箱、计数并加铅封”的条款。
二十.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简称:LCL)
整箱货的相对用语,指装不满一整箱的小票货物。这种货物,通常是由承运人分别揽货并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集中,而后将两票或两票以上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同样要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拆箱分别交货。对于这种货物,承运人要负担装箱与拆箱作业,装拆箱费用仍向货方收龋承运人对拼箱货的责任,基本上与传统杂货运输相同。
二十一.箱位数(number of slots)
全集装箱船所能记载的集装箱箱数。每一艘全集装箱专用船,均以20英尺换算单位来表示它的载箱量。
二十二.箱位(slots)
在集装箱堆场上,按照集装箱相应的尺度画成有规则的用以指示堆放集装箱的格状位置。在箱位上编有号码,以利装船。
二十三.排号(bay number)
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横排积载位置。编号方法,是从船首至船尾依此标明:01,02,03……。
二十四.行号(row number)
又称列号,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纵列积载位置。有两种标号方法:一种是自左舷端向右依此标明:01,02……另一种是从中间的左右分标。左舷为单号,由中线向左编为:01,03,05……,中线向右舷编双号:02,04,06……。
二十五.层号(tier number)
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立体积载位置。编号方法分甲板和仓内两种。甲板上的编号自上而下依此编号,并在数字前加一“D”字。舱内的编号自上而下依此编号,并在数字前加一“H”字。
二十六.箱位号(slot number)
集装箱在船上的积载位置。由六个数字组成,前两个数字是排号,中间两个数字是行号,后两个数字是层号。例如箱位0402D1是表示这个集装箱积载在第四排右舷第二行甲板第一层。
二十七.集装箱配载图(pre-stowage plan)
集装箱船装箱的计划图。装卸区据以装箱。配载图由外轮代理公司根据订舱清单、装箱但及堆场积载计划编制。并在船舶抵港征得船方同意后,即行装船。如系中途靠港,船上已装有集装箱,就应将有关资料电告船上配载,等回电后据以编制。配载图是由集装箱船各排每列和分层的横断而构成。进行配载时,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保证船舶纵断面的强度和船舶的稳性;
保持理想的吃水差,使船舶取得最好成绩的航行性能,即具有良好的操纵性和快速性;
最合理地利用船舶的载重量和舱容;
保证集装箱在舱内完整无损及在甲板上的安全;
要考虑便于装卸作业;
多港装卸时,必须注意,对以下靠港的装卸不要造成翻舱。
二十八.站场收据(dock receipt)
承运人委托集装箱装卸区、中转站或内陆站收到整箱货或拼箱货后签发的收据。站场收据由发货人编制。如同一批货物装有几个集装箱时,先凭装箱但验收,直到最后一个集装箱验收完毕时,才由港站管理员在站场收据上签收。站场在收到整箱货,如所装的箱外表或拼箱货包装外表有异状时,应加批注。站场收据的作用,相当于传统运输中的大副收据,它是发货人向船公司换取提单的凭证。
二十九.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
集装箱所有人或租用人委托集装箱装卸区、中转站或内陆站与货方即用箱人或其代表之间交接集装箱及承运设备的凭证。交接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货方,据以向区、站领取或送还重箱或轻箱。交接单第一张背面印有交接使用条款,主要内容是集装箱及设备在货方使用期中,产生的费用以及遇有设备及所装货物发生损坏、灭失的责任划分,及对第三者发生损害赔偿的承担。设备交接一般在区、站大门口办理。设备包括集装箱、底盘车、台车及电动机等。交接单分“出门”和“进门”两种委托人向代办人提出代办海运进口货物国内港口接交和国内代运业务的委托办法,主要有两种:(1)授权代办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港口办理接交代运工作;(2)向代办人提出长期或临时委托。长期委托的委托期一般为3年,届时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委托书有效期可自动延长3年;临时委托则以委托书注明的期限为准,合同项下货物代运完毕,即委托人确认收到货物,代办人确认收到全部费用,该委托书即视为终止。
基本程序是:
一、签定委托协议书。委托人和代办人签订《海运进口货物国内
代运委托协议书》作为接交、代运工作中双方责任划分的依据。
二、寄送货物装船通知及提单。委托人收到国外发货人发出的货
物装船通知后,立即转告代办人。同时,国外发货人按贸易合同确定
的交货地向货运目的港的我港口所在地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发送货物
装船通知及提单。
三、送交有关单证。委托人通过结汇银行对外付汇、赎单后,在
货物到港之前,按照代办人的要求,将代运依据中所提及的一切有关
单证送交目的港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有关单证包括:
(a)合同副本,(二份);
(b)正本提单;
(c)发票(二份);
(d)装箱单(二份);
(e)品质证明书(二份),
(f)CIF条件到货的保险单;
(g)进口货物许可证(原件);
(h)减免关税证明(原件);
(i)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
(j)装船通知;
(k)属于危险品的,还应提交危险品品质证明书等。代办人收
到委托人提交的单据、证件,于货物抵港后,按海关、商检,动植物
检疫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报验手续。
四、发出到货通知。在进口货物船舶抵达国内港口联检后3日内,
代办人港口机构填制《海运进口货物到货通知书》,寄送给委托人或
由委托人指明的收、用货单位。委托人或收、用货单位收到到货通知
书后,对该通知书逐项核对,如发现内容有误,用电报通知代办人港
口机构纠正。如属于同一张提单内货物需要分运几个地点,则须告知
代办人港口机构,由代分人港口机构根据港口条件酌情受理。
五、接货。代办人港口机构收到委托人或收、用货部门对到货通
知的反馈后,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代办加保手续和选择运输方式。
在货物由港口发运后,另以承运部门的提货通知(运单)或《发货通知书》
,通知委托人或收、用货单位据以收货。代运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时,
收、用货单位与承运部门办理交接,查验铅封是否完好,外观有无异
状,件数是否相符,是否发生残、短。如发现残、短,收、用货单位
须及时向承运部门取得商务记录,于货到10日内,交代办人向责任
方办理索赔。如发现国外错装或代办人错发、错运、溢发,收、用货
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代办人。
货运代理基本概念
1、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队会运代理的定义是:根据客户的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2、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来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货代的服务对象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国际货代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
一、为发货人服务
货代代替发货人承担在不同货物运输中的任何一项手续:
1、以最快最省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
2、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
3、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
4、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
5、办理货物保险。
6、货物的拼装。
7、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
8、安排货物到港口的运输,办理海关和有关单证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
9、代表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
10、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
11、从承运那里取得各种签署的提单,并把他们交给发货人。
12、通过与承运人于货运代理在国外的代理联系,监督货物运输进程,并使托运人知道货物去向。
二、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事实上,在许多国家,他得到了这些当局的许可,办理海关手续,并对海关负责,负责早发定的单证中,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品名,以使政府在这些方面不受损失。
三、为承运人服务
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题。
四、为航空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在这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五、为班轮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近几年来由货代提供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
六、提供拼箱服务
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集运和拼箱的基本含义是:把一个出运地若干发货人发往另一个目的地的若干收货人的小件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件运输的货物发往目的地的货代,并通过它把单票货物交各个给收货人。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初始的提单交给收货人。拼箱的收、发货人不直接与承运人联系,对承运人来说,货代是发货人,而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货人。因此,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七、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在货代作用上,集装箱化的一个更深远的影响是他介入了多式联运这是他充当了主要承运人并承担了组织一个单一合同下,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门到门的货物运输。它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承运人或其他服务提供者分别谈判并签约。但是,这些分拨合同不会影响多时联运合同的执行,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发货人的义务和在多式联运过程中,他对货损及灭失所承担的责任。在货代作为多时联运经营人时,通常需要提供包括所有运输和分拨过程的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服务,并对它的客户承担一个更高水平的责任。
货运代理的责任
1、基本责任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
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
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
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2、责任期限
从接收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示的地点业已作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
3、对合同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对自己因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
4、对仓储的责任
货代在接受货物准备仓储时,应在收到货后给委托方收据或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5、权利
委托方应支付给货运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保关、签证、办理单据等,以及为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因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人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货物灭失或损坏系属于保险人承包范围之内,货运代理人赔偿后,从货物所有人那里取得代位求偿权,从其他责任人那里得到补偿或偿还。当货运代理人对货物全部赔偿后,有关货物的所有权便转为货运代理人所有。
6、除外责任
①由于委托方的疏忽或过失
②由于委托方或其他代理人在装卸、仓储或其他作业过程中的过失
③由于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
④由于货物的包装不牢固、标志不清
⑤由于货物送达地质不清、不完整、不准确
⑥由于对货物内容申述不清楚、不完整
⑦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原因
但如能证明货物得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或疏忽所致,或带队该货物的灭失、损害应付赔偿责任。
货运代理的赔偿责任
货代协会一般条款队还规定的赔偿原则由两个方面:一是赔偿责任原则,二是赔偿责任限制。
一、赔偿责任原则
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害,并能证明该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造成,即向货代提出索赔,一般情况下,索赔通知的提出不超过货到后多少天,否则,就作为货代已完成交货义务。货代基本赔偿原则:
1、如果货物交接地点的市价或时价与发票金额由差别,但又无法确定其差额,则按发票金额赔偿。
2、对古玩、无实际价值货物其他特殊价值的,不予赔偿。(除非作特殊声明并支付了相应费用)
3、队也依法生活诬蔑式的货物运费、海关税收,以及其它费用负责赔偿。但不赔偿进一步的损失。
4、对货物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则按比例赔偿。
5、如货物在应交付日多少天内仍为交付,则构成延误交货,货代应赔偿因延误而可能引起的直接后果和合理费用。
二、赔偿责任限制
从现有的国际公约看,有的采用单一标准的赔偿方法,有的采用双重标准的赔偿方法,对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赔偿方法也应同样如此,但实际做法不一,差异较大。
国际货运业务介绍
基本概念|服务对象|代理责任|赔偿责任|整箱流转|拼箱流转|出口业务|进口业务
货运代理基本概念
1、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队会运代理的定义是:根据客户的指示,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2、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来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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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的服务对象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目前,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国际货代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有:
一、为发货人服务
货代代替发货人承担在不同货物运输中的任何一项手续:
1、以最快最省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
2、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
3、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
4、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
5、办理货物保险。
6、货物的拼装。
7、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
8、安排货物到港口的运输,办理海关和有关单证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
9、代表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
10、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
11、从承运那里取得各种签署的提单,并把他们交给发货人。
12、通过与承运人于货运代理在国外的代理联系,监督货物运输进程,并使托运人知道货物去向。
二、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事实上,在许多国家,他得到了这些当局的许可,办理海关手续,并对海关负责,负责早发定的单证中,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品名,以使政府在这些方面不受损失。
三、为承运人服务
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题。
四、为航空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在这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五、为班轮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近几年来由货代提供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
六、提供拼箱服务
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集运和拼箱的基本含义是:把一个出运地若干发货人发往另一个目的地的若干收货人的小件货物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件运输的货物发往目的地的货代,并通过它把单票货物交各个给收货人。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初始的提单交给收货人。拼箱的收、发货人不直接与承运人联系,对承运人来说,货代是发货人,而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货人。因此,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七、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在货代作用上,集装箱化的一个更深远的影响是他介入了多式联运这是他充当了主要承运人并承担了组织一个单一合同下,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门到门的货物运输。它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承运人或其他服务提供者分别谈判并签约。但是,这些分拨合同不会影响多时联运合同的执行,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发货人的义务和在多式联运过程中,他对货损及灭失所承担的责任。在货代作为多时联运经营人时,通常需要提供包括所有运输和分拨过程的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服务,并对它的客户承担一个更高水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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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的责任
1、基本责任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
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
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
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2、责任期限
从接收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示的地点业已作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
3、对合同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对自己因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
4、对仓储的责任
货代在接受货物准备仓储时,应在收到货后给委托方收据或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5、权利
委托方应支付给货运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保关、签证、办理单据等,以及为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因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人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货物灭失或损坏系属于保险人承包范围之内,货运代理人赔偿后,从货物所有人那里取得代位求偿权,从其他责任人那里得到补偿或偿还。当货运代理人对货物全部赔偿后,有关货物的所有权便转为货运代理人所有。
6、除外责任
①由于委托方的疏忽或过失
②由于委托方或其他代理人在装卸、仓储或其他作业过程中的过失
③由于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
④由于货物的包装不牢固、标志不清
⑤由于货物送达地质不清、不完整、不准确
⑥由于对货物内容申述不清楚、不完整
⑦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原因
但如能证明货物得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或疏忽所致,或带队该货物的灭失、损害应付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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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的赔偿责任
货代协会一般条款队还规定的赔偿原则由两个方面:一是赔偿责任原则,二是赔偿责任限制。
一、赔偿责任原则
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害,并能证明该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过失造成,即向货代提出索赔,一般情况下,索赔通知的提出不超过货到后多少天,否则,就作为货代已完成交货义务。货代基本赔偿原则:
1、如果货物交接地点的市价或时价与发票金额由差别,但又无法确定其差额,则按发票金额赔偿。
2、对古玩、无实际价值货物其他特殊价值的,不予赔偿。(除非作特殊声明并支付了相应费用)
3、队也依法生活诬蔑式的货物运费、海关税收,以及其它费用负责赔偿。但不赔偿进一步的损失。
4、对货物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则按比例赔偿。
5、如货物在应交付日多少天内仍为交付,则构成延误交货,货代应赔偿因延误而可能引起的直接后果和合理费用。
二、赔偿责任限制
从现有的国际公约看,有的采用单一标准的赔偿方法,有的采用双重标准的赔偿方法,对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赔偿方法也应同样如此,但实际做法不一,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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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整箱流转过程:
1、发货人在自己工厂或仓库货装箱地点配置集装箱;
2、发货人在自己工厂或仓库货装箱地点配箱、装箱;
3、通过内陆运输,将集装箱货物运至集装箱码头;
4、根据堆场计划在对场内暂存集装箱货物,等待装船
5、根据装船计划,将集装箱货物装上船舶
6、通过海上运输,将集装箱货运地卸船港
7、根据卸船计划,从船上卸下集装箱货物
8、根据堆场计划在堆场内暂存集装箱货物,等待收货人前来提货
9、通过内陆运输,将集装箱货物运至收货人工厂和仓库
10、收货人在自己工厂和仓库掏箱地点掏箱
11、集装箱空箱回运
集装箱拼箱流转过程
1、发货人自己负责将货物运至集装箱货运站
2、集装箱货运站负责备箱、配箱、装箱
3、集装箱货运站负责将装载的集装箱货物运至集装箱码头
4、根据堆场计划将集装箱暂存堆场,等待装船
5、根据装船计划,将集装箱货物装上船舶
6、通过海上运输,将集装箱货运地卸船港
7、根据卸船计划,从船上卸下集装箱货物
8、根据堆场计划在堆场内暂存集装箱货物,等待货运站前来提货
9、集装箱货运站掏箱交货
10、集装箱空箱回运
海运集装箱出口业务
一、发货人在出口货运中的业务
1、订立贸易合同
2、备货
3、租船订舱
4、报关
5、货物装箱与托运
6、投保
7、支付运费和签发提单
8、向收货人(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二、船公司在出口货运种的业务
1、掌握代运的货源
2、配备集装箱
3、接受托运
4、接受货物
5、装船
6、制送主要的装船单证
三、集装箱码头堆场在出口货运中的业务
1、集装箱的交接
2、制定堆场作业计划
3、集装箱的装船
4、对特殊集装箱的处理
5、与船公司的业务关系
四、集装箱货运站出口货运业务
1、办理货物交接
2、积载装箱
3、制作装箱单
4、将装载的货箱运至码头堆场
进口货运业务
一、船公司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做好卸船准备工作
2、制作并寄送有关单证
3、卸船与交货
4、提货单的签发
二、集装箱码头堆场在进口货运中的工作
1、集装箱的卸船准备工作
2、卸船与堆放
3、交付
4、有关费用收取
5、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三、集装箱货运站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做好交货准备
2、发出交货通知
3、从码头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
4、拆箱交货
5、有关费用收取
6、制作交货报告和未交货报告
四、收货人在进口业务中的业务
1、订立贸易合同
2、租船订舱
3、申请开信用证
4、投保
5、取得有关装船单据
6、获取提货单
7、提取货物
8、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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