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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来料加工手册登记申请表》有哪些具体填报项目和要求?

《外贸企业来料加工手册登记申请表》有哪些具体填报项目和要求?
答:外贸企业取得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手册后,应于办理免税证明前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手册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将无法进行免税申请,退税机关也不予签发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具体说明如下:
●申报年月:申请登记的时间;
●申报序号:自然申报序号;
●来料登记册号:海关签发的手册编号;
●进口合同号:据加工合同备案表或批准证录入;
●手册有效期:见加工合同备案表;
●加工贸易批准证号:外经贸部门签发的批准证编号;
●申请编号:企业内部管理用;
●序号:自然顺序号;
●加工企业税号:受托加工企业的纳税人登记号;
●加工企业名称:受托加工企业全称;
●征税机关代码:受托加工企业的国税征收机关代码;
●征税机关名称:受托加工企业的国税征收机关名称;
●复出口商品代码:按加工合同备案表录入;
●复出口商品名称:据商品代码自动生成;
●计量单位:海关标准计量单位;
●数量:拟申请免税的复出口成品数量;
●备注:为特殊情况而设。
《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进料登记备案申请表》可以通过"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打印并生成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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