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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有哪些具体填报项目和要求?

《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有哪些具体填报项目和要求?
答:外贸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应在取得受托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后,向主管退税机关提供《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申请办理《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并转交受托加工企业作为加工费免税申报的依据。具体说明如下:
●申报年月:申请免税的时间;
●申报序号:自然申报序号;
●来料登记手册号: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手册号;
●征税机关代码:受托加工企业国税征收机关代码;
●征税机关名称:受托加工企业国税征收机关名称;
●加工企业税号:受托加工企业纳税人登记号;
●加工企业名称:受托加工企业全称;
●申请编号:企业内部管理用;
●序号:自然顺序号;
●进口报关单号:来料进口报关单编号;
●来料商品代码:按报关单左侧"商品编码"栏录入;
●来料商品名称:据商品代码自动生成;
●计量单位:海关标准计量单位;
●来料调出数量:委托该加工企业加工数量;
●进口美元金额:该批调出来料的相应进口美元额;
●加工费发票号码: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号码;
●成材率:据海关签发的加工合同备案表录入;
●复出口商品代码:复出口商品的海关编码;
●复出口商品名称:据商品代码自动生成;
●计量单位:海关标准计量单位;
●出口数量:申请免税数量;
●加工费金额:申请免税数量相应的加工费金额。
《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可以通过"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打印并生成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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