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申请表》有哪些具体填报项目和要求?
答:外贸企业在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后,应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申请表》,申请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以最终确定免税金额,逾期未核销的,退税机关将联合主管征税机关补缴已免税额并视情况进行处罚。具体说明如下:
●申报年月:申请核销时间;
●申报序号:自然申报顺序号;
●来料登记手册号:来料加工手册海关编号;
●来料免税证明号:该手册原办免税证明号;
●征税机关代码:受托加工企业主管征税机关代码;
●征税机关名称:受托加工企业主管征税机关名称;
●加工企业税号:受托加工企业纳税人登记号;
●加工企业名称:受托加工企业全称;
●申请编号:企业内部管理用;
●备注:特殊情况用;
●序号:自然顺序号;
●来料商品代码:进口料件海关编码;
●来料商品名称:据代码自动生成;
●计量单位:海关标准计量单位;
●来料调出数量:委托企业加工数量;
●成材率:海关核定的成材率;
●复出口商品代码:按出口报关单左侧"海关编码"栏录入;
●复出口商品名称:据商品代码自动生成;
●计量单位:海关标准计量单位;免税成品数量:
●原免税证明上的出口数量;出口报关单号:与该手册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码;
●成品出口数量:出口报关单上的实际出口数量。
《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申请表》可以通过"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打印并生成电子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