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表。
(二)本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其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均使用本表。
(三)表内各项填写说明
1、本表“申报年月”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所属时间;“申报批次”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所属时间内第几次申报。
2、本表“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3、本表“海关代码”指外贸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编号。
4、本表“纳税人名称”应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5、本表“申报日期”指外贸企业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退税的日期。
6、表内各栏次内容根据现行退税审批政策相关规则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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